早就該覺悟了

2009080400:19

 

有一個大姐, 是幫我在離婚協議書上證人欄簽名蓋章的...

 

 

下午在我睡覺時傳了一封簡訊給我, 說懷疑自己得了憂鬱症, 莫名的想哭,

 

 

當下我不知道該怎麼反應, 就在晚上撥了通電話關心她,

 

 

然後告訴她說:

 

 

" 身體不舒服就要去檢查, 不要長期配成藥吃, 因為妳生病躺在床上妳婆家妳老公也不會理妳 "

 

 

" 心理不舒服就找醫生治療, 不然真得憂鬱症, 妳身邊也不會有家人關心妳陪妳走過憂鬱症 "

 

 

也許這樣的話聽在有些人耳裡會覺得很無情, 但是我覺得接受現實狀況是很重要的,

 

 

因為離婚過後的我就是這樣想的, 與其等著要別人來關心來照顧自己,

 

 

為什麼不好好的愛自己呢? 何況每個人都該對自己的身體負責的不是嗎?

 

 

我的經濟狀況不允許我花錢吃補藥調身體什麼的, 但是感覺怪怪時我一定會去醫院,

 

 

我很窮, 身體不好, 大多時候沒工作沒收入, 但是年繳8000多的保費我一定會繳,

 

 

這樣至少在我生病的時候, 我不用擔心我沒錢, 不用擔心拖累別人,

 

 

沒太多的錢支付病房費, 了不起住健保病房, 雖然吵了一點,

 

 

不過住院為的是要治療不是要度假住舒服的...

 

 

萬一生了重病要自費昂貴的藥, 付不起頂多不吃而已, 至少基本上的花費不用擔心...

 

 

雖然我口頭上偶而會開開玩笑說 : " 要是怎樣了, 就早死早超生 "

 

 

但是再沒錢, 保費我一定繳, 健保費我也一定繳,

 

 

因為我認清自己的身分, 自己的能耐在哪裡,

 

 

世界上有很多生了重病還想努力活下去的人,

 

 

活得好好的我們有什麼資格說 " 死掉就算了 ", 更何況有些病想死還死不了

 

 

這就是現實ㄚ, 沒有好的另一半相伴一生, 所以自己更應該趁早覺悟不是嗎?

 

 

希望這位大姐能聽我的勸, 好好的去醫院接受檢查,

 

 

不要搞到一堆內臟都吃藥吃壞了, 再被夫家的人像人球一樣踢回娘家,

 

 

這樣不是很慘嗎  

 

 

想想我也應該要改掉夜貓子的生活習慣了,

 

 

所以之後不會在這麼晚的時間po 文了,

 

 

感謝此事的發生讓我間接檢討到自己的生活習慣是不對的 ,

 

 

我的身體雖然爛到有剩, 但是我有在維修喔,

 

 

只不過以後除了 " 維修 " 還要注意到 " 保養 " 才行了